| 第一級 毒品 | 第二級 毒品 | 第三級 毒品 | 第四級 毒品 |
| 海洛因 嗎啡 鴉片 古柯鹼 | 安非他命 MDMA (搖頭丸) 大麻 LSD (搖腳丸、一粒沙) | FM2 小白板 丁基原啡因 Ketamine (K他命) | Alprazolam (蝴蝶片) Diazepqm (安定、煩寧) Lorazepam (一粒眠) |
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一級毒品者,處死刑或無期徒刑;處無期徒刑者,得併科新台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。(註一)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。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三級毒品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四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
|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意圖販賣而持有第四級毒品或專供製造、施用毒品之器具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
|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 |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,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 轉讓第三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 轉讓第四級毒品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
|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持有第三級毒品者,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 持有第四級毒品者,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|
|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(註二) |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(註二) | 無 | 無 |
🖋如何分辨自己的家人或朋友有沒有吸毒呢?
🖋發現家人或朋友在吸毒該怎麼辦?
🖋何謂毒品?被查獲的毒品會怎樣處理?
🖋少年施用毒品會有甚麼法律刑責?
🖋吸食毒品被發覺前,可尋求甚麼協助?
🖋吸食毒品被抓到了,會受到甚麼法律制裁?
吸食毒品的行為被發覺後,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,先由檢察官將犯同條例第10條第1項施用第一、二級毒品罪的被告,聲請法院裁定,少年犯則由少年法院(庭)裁定,將被告或少年送進勒戒處所(勒戒所通常附設在看守所內)施以觀察、勒戒,其期間不得逾二個月。
你也可以爭取戒癮治療的緩起訴機會。在被抓到吸食第一級毒品、第二級毒品,於地檢署驗尿報告結果出爐前,就盡快向承辦案件的檢察官,提出想要爭取毒品戒癮治療的申請。
觀察、勒戒 或強制戒治,都必須進入戒治所(勒戒所),短則2個月,長則14個月,會喪失人身自由和工作機會。
戒癮治療則是固定到指定醫院拿藥的戒治方式,可以保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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