🖋如何看待毒癮者

我國自民國八十七年通過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」後,對於非法使用毒品之成癮者處置,由早先的單純視為犯法予以懲處警示外,更增添強制其接受藥癮戒治的戒毒處置,正式視藥物濫用成癮的吸毒犯為兼具「病人」與「犯人」雙重身份的「病患」,予以「有條件除刑而不除罪」,並採取「治療勝於處罰」、「醫療先於司法」的措施,與過去視吸毒者為純「罪犯」的觀點有很大的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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