🖋朋友們在PUB一起分享毒品,可以嗎? 分類:juyping2020-03-09發表於未分類 提供者和施用者都知道是毒品,但提供者免費請施用者吸食,在法律上的用語稱為「轉讓」。因為毒品本身成癮性、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,或轉讓的重量,而有不同程度的處罰規定。 此外,若是成年人免費提供未成年人施用毒品,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,將加重刑責二分之一。 分享此文: 分享到 X(在新視窗中開啟) X 分享到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... 相關